国土资源部公布广西郁德军等人非法采矿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10:56 国土资源部网站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郁德军等人非法采矿案

  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郁德军、罗克等2人在未取得采矿权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南丹县芒场镇大山矿区非法开采铅锌矿资源。南丹县国土资源局多次责令其停止违法开采行为,但郁德军、罗克拒不停止。经鉴定,郁德军、罗克等2人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31.75万元。南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郁德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罗克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七、河北省迁西县宋利国非法采矿案

  2003年6月,河北省迁西县宋利国小庙沟铁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被依法整合到福珍全矿业公司小寨采区,原矿井关闭。2007年9月,宋利国擅自在整合后的小寨采区内开采铁矿,被迁西县滦阳镇政府依法予以关停;2007年11月,宋利国再次实施非法开采行为。经鉴定,宋利国非法开采铁矿石1000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31万元。迁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宋利国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5万元。

  八、云南省会泽县建吉芳等人非法采矿案

  2007年3月以来,建吉芳、杨宝云、建吉元等3人在云南省会泽县大海乡鲁纳箐村无证开采铅锌矿,会泽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多次责令其停止开采,但建吉芳等人拒不停止。2007年6月,会泽县国土资源局对建吉芳等人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鉴定,建吉芳等人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23.98万元。会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建吉芳、杨宝云、建吉元等3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各3万元。

  九、甘肃省成县茨坝须弥山实业有限公司徐明山铅锌矿越界采矿案

  2006年10月,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成县茨坝须弥山实业有限公司徐明山铅锌矿越界开采白银公司李家沟铅锌矿矿区范围内铅锌矿资源。经查,徐明山铅锌矿越界开采铅锌矿石4907吨,矿产品价值为104.81万元。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对徐明山铅锌矿越界开采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104.81万元,并处罚款5.25万元。

  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南北矿业有限公司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案

  2006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南北矿业有限公司取得塔什库尔干县昆西铅锌多金属探矿权后,擅自进行边探边采,非法采出铅锌矿石520吨,价值15.6万元。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对此立案查处,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采矿行为,限期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没收采出的520吨矿石,并处罚款4.4万元。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