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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李树芬遗体第三次尸检确认溺水死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16:14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9日专电 今天上午11时,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代表省法医专家组,在瓮安县玉华乡政府会议室向李树芬家属告知了对李树芬遗体第三次解剖检验结论:排除李树芬系暴力性致死、中毒性致死、病理性致死及性侵害的可能,结论为溺水死亡。 李树芬生前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今年6月22日凌晨在该县西门河溺水身亡。事后,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对遗体进行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但由于家属不服县、州两级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提出质疑,根据死者家属的要求,为充分体现公正、科学、客观的检验原则,7月2日,经省有关部门决定,由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主任医师杨永刚,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等著名法医组成专家组,对李树芬遗体进行第三次解剖检验。解剖检验分为现场和实验室两部分,法医在解剖检验现场检测出李树芬的两肺呈膨隆肿胀状态,心包膜、心耳尖出现针样出血点,随后,通过对提取的死者肺部组织进行硅藻检验,检测出同一河水中的硅藻成分,这些均为明显的溺水死亡尸体特征。 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爷爷、奶奶、姨妈、哥哥等8名亲属在告知时在场。 (人民网后方编辑杨艳连线贵州省公安厅相关人士得到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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