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买卖奥运纪念钞属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07:46 京华时报
专家称买卖奥运纪念钞属违法行为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钞图案正面。

专家称买卖奥运纪念钞属违法行为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钞图案背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钱币》报总编、中国集币在线首席执行官殷敏表示,此次发行的纪念钞具有流通功能,而买卖未退出流通的纪念币就是在倒卖人民币,属违法行为。

  从第一张纪念钞发行以来,我国并未追究这种交易。“不追究不代表不违法,如果有关部门真想追究的话,买卖纪念钞就是触犯了法律。”殷敏表示。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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