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源警方实行破案公告和退赃上门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21:39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7月10日安源讯(见习记者 邱辉强 报道) 案件不论大小,赃物(款)不论多少,江西安源公安都做到第一时间公告、第一时间退赃上门。在破案第一时间将案情在案发地公告民众,在破案中收缴的赃物、赃款,第一时间主动上门送到受害人手中,这是萍乡安源公安的一项新举措。

  据悉,安源公安分局变由过去媒体公告为案发地及时公告,变由过去集中退赃为破案及时退赃,变由过去坐等办公室认领为主动送赃上门清退。并要求:凡破获的案件,要在24小时内通知报案人或受害人,并在居民区张贴公告;对在办案中收缴的赃款、赃物,办案民警要在24小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办案单位要及时组织民警送赃上门,并作好破案通报工作。

  今年以来,该分局共破刑事案件769起,在案发地实行张贴破案公告的同时,对收缴的赃物、赃款及时上门退赃送到了居民手中,价值达200余万元,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欢迎和高度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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