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场所空调可低于26℃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02:3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刘洋)奥运场馆、签约饭店等涉奥场所的空调温度不受26摄氏度的规定限制,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海平在奥运主新闻中心作出上述表示。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在奥运主新闻中心4号厅举行,主题为“绿色奥运:从理念到实践”,场馆内的低温让很多记者感觉过于凉爽。8日主新闻中心开放时,也有记者反映空调温度设置较低。而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医院等特殊场所外,一般公共场所的温度,夏天不能低于26摄氏度、冬天不能高于20摄氏度。

  对此,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海平表示,虽然北京提倡公共场所夏天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但因为参加奥运的运动员有一些特殊要求,所以对场馆温度没有强制规定。同时考虑国际友人的生活习惯、要求,签约饭店等其他涉奥场所的温度设置也不受26摄氏度规定的限制。

  他随后补充说明,涉奥场所空调温度的设定,乃至于其他各种设施的设定要求,都是按国际惯例和国际奥委会的统一要求执行。“本着有利于比赛、国际运动员、教练员、记者完成奥运比赛任务和采访任务的原则,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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