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推行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2日02:34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 实习生 朱力)“两型社会”究竟是什么样?市民何时能够亲身感受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蓝天碧水?昨日,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专题研讨班上,武汉市政府发布“近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点工作及要点”(下称“要点”),从循环经济、节能环保、高新产业、文明创建等11个方面入手,勾勒出近几年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的雏形。

  公共交通

  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

  武汉市将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全市停车场布局。同时,研究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研究开发导航系统、智能信号灯,发展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提高公交智能化水平。

  循环经济

  年内出台垃圾回收办法

  武汉市将建成2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在青山、洪山、新洲3区规划构建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试验区,启动建设20家循环企业、10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同时,建立市级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库,每年增列不少于5000万元的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多位专家呼吁的《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也将于年内出台。

  金融证券

  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武汉市将争取开展基础设施证券化试点、社保基金用信托方式投资产业试点;同时争取核准发行市政建设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另外,促使更名后的汉口银行在武汉城市圈内外各设立1家分支机构,推动武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发展,筹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争取批准设立小额贷款组织。

  土地:

  开展农民宅基地换房试点

  市政府明确,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储备制度,强化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计划管理。

  开展实施农民宅基地换房试点,开展留地安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以土地换社保、土地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征地安置模式试点。

  创建“两型社会”职能部门各就各位

  在昨日的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专题研讨班上,武汉市各职能部门纷纷厉兵秣马,表示将在两型社会建设中找准目标,全力发挥职能作用。

  政法委:

  圈内流动人口可不办暂住证

  市委政法委提出,将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逐步实行武汉城市圈内流动人口信息系统联网;持有武汉城市圈内任一城市有效暂住证的人员,在武汉登记后可不办理暂住证;开展网络受理审核、异地采集信息、人像介质寄送等服务,方便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环保:

  试行节能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武汉市环保局表示,将试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对循环经济实验区内企业间能源共建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施增值税优惠;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

  国税:

  推行费税改革,征收环境税

  市国税局提倡通过费税改革保护环境,即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物、噪音等收费制度改为征收环境税,环境税的税目可包括大气污染税、噪音税、生态补偿税、水污染税、垃圾污染税等。

  另外,建议实行车辆、交通费税改革,逐步提高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待条件成熟后再与燃油税开征一起进行配套改革。

  城管:

  兴建餐厨、建筑垃圾处理场

  市城管局指出,全市有望在2010年前后建成7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届时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95%以上。同时,将融资兴建餐厨垃圾处理场,试运行建筑垃圾处理场,逐步建成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为主,处理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和粪便、医疗垃圾等为辅的多元化垃圾处理系统。

  国土房产:

  圈内土地实行总体规划

  市国土房产局提出,将采用“全域武汉”的理念,实行区域内土地集中征收和农用地集中转用。即在城市圈范围内,根据城市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利用计划,综合考虑各地的产业布局、用地需求和整体开发利用时序,编制实施统一的区域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直接对集中发展区块分配指标,统筹安排圈内的建设项目用地。

  本报记者 刘春燕 实习生 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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