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等10个县市定为地震极重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3日02:19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温家宝主持召开总指挥部第23次会议,研究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等问题。

  补助期限为9月至11月

  预计进入9月份,大部分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会议决定,在3个月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政府对生活仍不稳定的受灾群众继续给予救助。

  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以现金补助为主,不再发放口粮。人均每月补助200元,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三孤”等人员的补助标准。补助期限为9月至11月。

  余震再严密监视2个月

  会议根据地震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提出3点要求:(一)对震区的余震再严密监视2个月。(二)对汶川地震灾区大面积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性进行现场测查。(三)尽快确定地震遗迹遗址保护点,并对有可能长期保留的遗迹遗址进行保护。

  极重灾区确定为10个

  根据《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报告》,确定汶川地震极重灾区为10个县(市),包括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重灾区为41个县(市、区);一般灾区为186个县(市、区)。会议确定上述极重灾区和重灾区为灾后恢复重建国家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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