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动保障厅官员:工资倍增计划有条件实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劳动保障厅官员:工资倍增计划有条件实现
资料图

  提出“工资倍增”,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具体的实施措施?就这些问题,羊城晚报记者专访了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

  羊城晚报:14%的指标是如何确定的?

  陈斯毅:这一指标是在严密测算基础确定的,充分考虑了GDP增长、历年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等因素。比如,广东工资已经连续7年增速低于全国水平,同时结合“双转移”战略,广东产业结构要转型升级,需要吸引素质较高的劳动力,工资也要有吸引力。但工资增长,最终取决于经济增长和企业生产经营,从广东的发展形势看,这一目标有条件实现。

  羊城晚报:为什么政府要干预工资增长?

  陈斯毅: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会对初次分配进行适当的调控。由于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的国情,广东省一线劳动者工资增长率仍然偏低,甚至个别企业还千方百计压低工资。实践证明,市场调节有滞后性,如果企业工资分配变成由企业主单方面任意决定,职工没有参与决定的权利,政府又没有进行有效的干预,那么就会导致分配不公,差距拉大。政府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调节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确应大胆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促进劳动者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羊城晚报:“工资倍增”是否会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陈斯毅:“工资倍增”是指全社会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增,而不是某个具体企业或企业内每个人工资水平都要倍增。

  羊城晚报:实现计划有具体措施吗?

  陈斯毅:这需要多管齐下,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硬指标看,广东已明确要求连续数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对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有直接的推进,并将推动社会整体工资水平的增长。对国有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也要进行调控。通过“提低控高”,促进中等收入队伍扩大。与此同时,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对不同企业的工资增长提出指导意见,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目前劳动、工会等部门都在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点抓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龙头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从而影响行业的工资水平。对小企业,则在大力探索推进行业、区域性的工资集体协商,解决小企业规模小、难以协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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