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法院惩处9起非法涉枪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15:39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郑妍记者江跃中)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昨天透露,今年上半年,该院所辖的蚌埠、杭州、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了9起非法携带或买卖枪支弹药案件,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其中6人因持有毒品被数罪并罚。据了解,被告人携带的枪支弹药主要为仿真手枪、自制猎枪和56式军用子弹、钢珠等,都是在乘坐火车途中或在出站时被查获的。

  去年10月13日,山东临沂市农民程兴金(化名)携带单管猎枪1支、猎枪子弹20发,从山东菏泽站乘上1427次旅客列车欲往安徽阜阳,在9号车厢补票时,被列车乘警当场查获。经安徽省公安厅检验鉴定,程携带的枪支能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所携带的猎枪弹具有杀伤力。鉴于程兴金自愿认罪,蚌铁法院以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上铁中院副院长丁德宏告诉记者,从审结的案件中可以看出,9起案件16名被告人中,农民占到11人,法律观念淡薄,对携带猎枪或子弹上车不知道属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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