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机场建设费获财政部回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7日02:2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前天,北京律师董正伟收到财政部信息公开答复,称我国的民航机场仍属准公共基础设施,相关运营还难以完全市场化,需要收取机场建设费政策的支持。对此,董正伟提出复议申请。

  财政部称去年支出大于收入

  6月17日,董正伟要求财政部信息公开收取机场建设费的依据和收支情况,并询问能否取消。

  前天,董正伟收到财政部的答复。财政部称,去年全国机场费收入99.6亿元,支出130.5亿元,超支部分使用的是历年结余资金。

  关于是否取消机场建设费,财政部认为,机场建设费政策的存废,取决于民航机场的市场化程度,我国还难以完全市场化,机场建设需要由政府通过收取机场建设费等政策给予必要的支持。

  复议要求取消机场建设费

  收到答复后,董正伟向财政部提出复议。

  他认为,根据民航总局发布的《2007年民航机场生产统计公报》,去年共有3.8亿人次乘坐飞机,机场建设费收取总额应该超过200亿元,但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不到100亿元。

  董正伟还表示,收取机场建设费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价格法》。在复议申请中他要求取消机场建设费,或者就收取进行听证。

  律师称两部委答复不一致

  董正伟认为,此前他还收到了国家民航总局对于公开信息的答复。同样的机场建设费征收依据问题,民航总局的答复中只有一个依据,而财政部称有三个依据文件。

  对于机场建设费的征收确定程序,董正伟表示两个部委的答复也不一致。财政部称由职能部门根据政府支持民航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考虑乘客的负担能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政策建议,报国务院批准执行。国家民航总局则称机场建设费由航空公司代收,民航总局统一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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