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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拟撤并240所中小学校 斥资6亿余元重建校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7日03:07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刘健)记者从7月16日召开的兰州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动员大会上获悉,兰州市将结合中小学维修改造和恢复重建工作,拟撤并中小学校240所。据悉,兰州市将用今明两年的时间,斥资6亿余元完成239所中小学维修加固及拆除重建任务,重建后的校舍将达到8级烈度抗震标准,最低使用年限须达到50年以上。 为保证兰州市受灾中小学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兰州市将对挥霍、浪费、截留、挤占、挪用、占用,以及虚报各项数据骗取、套取恢复重建资金的,给予责任县区通报批评,并如数调减其下年度市对县区专项补助资金,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会议要求:凡用于汶川地震兰州市受灾中小学恢复重建的所有资金,均要纳入各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汶川地震兰州市受灾中小学恢复重建工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同时,兰州市将实行汶川地震兰州市受灾中小学恢复重建资金群众举报制度。举报部门设在兰州市财政局和监察局,举报电话:8105025、8466318。对举报情况经查处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明年底基本完成恢复重建 当天的动员会对汶川大地震后兰州市受灾中小学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记者了解到,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兰州市的239所中小学校舍遭受损坏,受损校舍面积276666平方米。 为力争在2009年底基本完成受损校舍的维修改造和恢复重建任务,兰州市将投入资金6.0721亿元。239所中小学中,有32所将于今年年底基本完成维修加固任务,207所将力争明年年底完成拆除重建任务。会议决定,此次危房改造将与资源整合、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拟撤并中小学校240所。 为此,兰州市将在对中小学实施的重建规划中,考虑人口增减、流动和教育需求增长的趋势,将危房改造与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相结合,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适应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的需要,适应解决初中大班额、优化普通高中和发展职业高中的需要。 新建校舍避开地震断裂带 根据要求,所有经核实建设的项目学校将避开地震断裂带,必须达到8级烈度抗震标准。 会议还对房屋具体设计做出要求:平房必须是构造柱、上下圈梁和屋面现浇,不得采用预制板;楼房必须采用全现浇框架结构和剪力墙;尽量避免采用“L”型、“T”型、“E”型、“U”型、弧型等异型平面布置方案。对于占地相对宽裕的农村学校,要求原则上应建成平房。 根据要求,新建校舍要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每个项目改造后的校舍最低使用年限须达到50年以上。恢复重建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法规,坚决杜绝无报批手续、无工程监理等“六无”工程;做到建设不留尾巴,改造一所,完成一所。项目专项资金统一纳入财政国库,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新建学校位置尽量选在平坦地段,避开不安全地带。 项目建设用地无偿划拨 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市长张津梁在会议上表示,应对教育危房改造建设工程按基础设施建设一级标准对待,工程建设中的相关行政性收费能免则免,原则上做到不收各种费用,如地震技术服务费、人防结建费、环境评价费、质监费、墙改费等全部免收。他还表示,凡属拆迁、异址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项目,项目建设的全部用地,由县区政府无偿划拨;免缴土地管理费;免征土地占用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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