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任期制解读:为重大决策票决制打下基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7日05: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对于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相关专家向本报表示,该制度能解决“两代一委”职能失衡的老问题。要真正让该制度发挥作用,还要推行党代会常任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该制度一方面是中央在制度层面对地方试点给予充分肯定,另外一方面可解决长期存在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代一委”职能失衡问题。

  “人大和政协系统都有相对完善的履职途径,比如各种调研、提案议案等等,但党代表以往这一块基本是个空白。”

  在汪玉凯看来,《条例》出台的主要背景在于以往党代表除参加五年一届的党代会,其他职责和权利大都难以实现,包括决策权、监督权、建议权、知情权等等。而实行任期制则给了党代表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权利,也让党代表们有一个固定的途径反映基层党员的心声。

  “全国党代表有机会列席中央全会”

  “条例中对个人的活动内容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理论上来说全国党代表还有机会列席中央全会,虽然他们没有表决权,但是知情权和表达权都可以保证了。”

  “推进党内民主还有两大抓手”

  对于党代表任期制的效果,汪玉凯认为“关键是不要流于形式”,因为“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完善”。

  昨日,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向本报指出,党代表任期制要真正发挥其作用,还是应当适时推出党代会常任制,同时设置类似人大常委会这样的党代表常任机构,以保证党代表们不至于“五年一会”,“比如浙江台州的党代会就是每年召开一次,一定需要组织机构实现常任,代表们履职才能有所依托。”

  王贵秀认为,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党内重大决策票决制,是推进党内民主进程的三大“抓手”,党代表任期制的“破冰”已为其他两项制度打下基础,公众可以期待其三大制度的渐进、全面推开。

  广东试点党代会常任制 党代表议党参政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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