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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征税步入倒计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7日22:08 南方日报
7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发了电子商务监管意见,8月1日起,“盈利性”网店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业内表示,一旦实施成功,必定会引发国内其他省市效仿。因为该意见出炉的背景是商务部下发的《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部征求稿认为,虚拟的交易行为也要纳入现实的商业运行轨道。 而记者从深圳税务部门得到的消息是,税务部门将来肯定会将网店纳入到税务管理系统中来。业内认为,如果对网店征税一旦启动,目前网店赖以生存的低价格盈利模式必然受到冲击,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或将重新洗牌。 大多数深圳店主对征税无心理准备 “没听说要征税的事啊,我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当听说网上开店可能要收税后,一位相熟的淘宝网店主人告诉记者,他根本没有什么长期的固定进货渠道,纯粹属于个人爱好,而且自己有正业,“假如要办营业执照,我就休业。”在网上,大部分网友对网店征税持反对态度。 业内表示,很多企业在网上开店已经缴纳了税费,而不缴税的通常是那些个人开店的交易者。而C2C这种商业模式对中国的现状而言是积极的,其最大的功能便是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同时繁荣了经济。另外,在C2C交易中,通常有很多金额很小的交易,对这部分交易进行收税可谓得不偿失,“网络市场才刚刚做起来,应该先培育起来,税收的问题应该暂缓。” 而在深圳一位专门销售水货的店主则强烈反对工商登记和征税:“毕竟我卖的东西又不上台面。” 不过,也有一些店主表示出了欢迎的态度。深圳一位手机网店主表示,如果进行工商登记以及产生收税问题的话,那么网上市场的参与者会减少,竞争也就没那么激烈了。此外,一部分拥有实体店的个人交易者对网店征税的态度也相对平和。 “以前听说过网上开店也要缴税的事。不过说实话我还真的没有仔细考虑过,也没做好心理准备。”深圳市民小新(化名)在淘宝网上开有一个卖内衣的店铺,同时她还开有两个实体店。她告诉记者,她的实体店和网店都独立核算,其实体店缴税,但网店没缴过税,“我的网店和实体店的营业额好的时候大概是1:2,要对网店征税的话,对我来说影响不会太大,但是我有些朋友网店的营业额已经超过了实体店,估计对他们的影响会比较大。” 她表示,真要征税了,也还是会在网上开店,“就算征跟实体店一样的税,或许也能接受,毕竟实体店还有一个房租差呢。当然希望幅度不要超过实体店,最好能像实体店一样实行分区域定额缴税。” 网络税收执行难点较多 业内介绍,按照我国税法规定,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是发生交易行为就得交税。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则要缴纳4%的增值税。在网上开店销售货物,应该开具税务发票依法纳税。而实际上,网上商家往往不会去工商局注册登记,“纳税”者更是少之又少。 面对如此庞大的一个纳税漏洞,相关部门坦言,监管上有难度。深圳国欣律师事务所王继丰认为,我国的网络税收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第一,网购税收立法目前尚无国际先例,我国立法尚无太多可借鉴的条例。例如,美国国会两院在1998年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目的是为保护和鼓励网络销售的发展,不过这个法案并不只是简单地免除消费者网上购物时的所有税收。是否免税,主要看消费者所在的州内是否有相关销售公司的实体分店或办公地点,如果没有,就可以不缴零售税,也就是网上购买外州网络公司的商品都可享受免税优惠。但随着许多复杂的新问题不断出现,美国一些州正在酝酿对这免税法案做出修改。 其次,目前的工商管理方式对于网络交易税收,提供不了平台。“我们国家的税收体系基本都是依附于工商体系之上的,”王继丰表示,“企业或者是个人,必须先经过工商登记,然后再根据工商登记的许可,去开立对公的银行账户,最后才能去税务局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备案,这样税务局才能把税给收上来。” 网上交易大多都不经过工商登记,王继丰以为目前状态,让税务机关对于网上交易无法有效征税。但是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网上交易登记管理的意见稿出台,税收方面的准备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出台类似的意见和相关指引。 记者随后采访了深圳市税务部门,深圳市地税局相关人表示,考虑到工商登记的问题,对网店征税之前一直都停留在学者探讨的阶段,在实践过程中也没有“不好实施”。他表示,下一步肯定会将网店纳入税收管理体系,研究探讨管理办法。 业内建议征税可通过平台服务商代扣代缴 “怎么收税,税基和税额的比例怎么确定,都是需要好好考虑的问题,”王继丰表示,“工商注册一出台,马上就面临着税务的问题。” 互联网资深专家吕伯望表示,征税的前提应该是所征税款至少要抵得过为征税付出的成本,不然税务部门就是在用其他纳税人交的钱做一项注定亏损的买卖。而用现行的征税办法向电子商务征税,肯定是一笔亏损的买卖。 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可以准许通过淘宝、拍拍、阿里巴巴等网络销售平台服务商,提供税收代扣代缴的服务来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税收工作。 以淘宝、拍拍为例,每笔超过200元,单月超过2000元时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自动扣除4%的增值税,扣除后由运营平台统一交纳到税务部门,同时授权运营平台可以出具C2C用户的纳税证明文件。 业内人士也指出,网上征税的身份确认变得更加困难,同时电子商务是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传统的税收征管都离不开对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查,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证。这也给未来的网络征税工作带来挑战。 同时,王继丰律师认为,网络税收的国际化征讨问题也应该是税务机关在制定政策时所要考虑到的。 “现在国外的立法大多是为网络交易免税低税或者是有退税补贴的政策,”王继丰表示,“企业可以利用在低税国或免税国的站点轻松避税。因特网是没有国界、全球共享的网络。国内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利用其在免税或低税国设立的站点与国外企业进行商业洽谈和交易,使之成为相关税法规定的经营地,而仅把国内作为一个存货仓库。” 征税或促使行业洗牌 “如果真缴税了,我会认真地思考把它当实体店一样对待,或许会考虑一个经营模式出来。”一位叫“皮皮”的网友告诉记者,同他的实体店相比,他的主要精力并不在网店上面,“如果要纳税了,我会考虑好好经营网店,毕竟我现在通过网络已经有了一批客户。” 业内认为,如果对网店征税一旦启动,网店赖以生存的低价格盈利模式必然受到冲击,一部分从业者会从这个市场退出,“这可以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但也可能降低市场活力。” 而对电子商务网站来说,网店征税或将起到促使行业重新洗牌的作用。互联网资深分析师吕伯望认为,现在很多网上店家还没有交纳店面租金,利润相对还有保证,如果店面租金免费期结束,网上销售产业链会重新洗牌,一些规模化、标准化的电子商务网店会生存得越来越好。 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认为,从国家加强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可以看出,政府以及职能部门重视电子商务作为中国经济发展加速器的价值,意欲通过法规监管,促进电子商务领域保持健康和快速的发展。《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建立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工商注册使得电子商务业务的经营主体有了直接的监管机构,有利于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但是,出台的相应措施与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特征匹配不足,在执行方面面临多重挑战。 面对业内的诸多争执,有关专家呼吁相关主管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全国性的电子商务监管措施,否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害无益,特别是在我国网上交易发展尚不成熟的形势下,将其纳入规范化轨道运行是当务之急。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应明确对网上个人交易纳税的优惠政策,对扶持产业迅速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本报记者凤飞伟晏磊 选题统筹陶然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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