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禁止奥运期间低空慢速小目标升空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10: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山东省公安厅网站消息,为维护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空中安全,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自2008年7月20日起至2008年9月24日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除奥运会、残奥会特殊需要外,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进行飞行活动。

  据介绍,禁止飞行的低空慢速小目标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12种。因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特殊需求,需要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进行飞行活动的,须报省政府批准。

  山东省政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体育、海关、气象、工商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曹守新 鲁公宣)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