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外埠机动车在北京市通行的交管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20: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今日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本月20日起北京市将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出行等一系列管理措施。自7月20日起,外埠机动车在北京市范围内通行将采取以下交管理措施:

  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含持有北京市市区通行证的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单双号限行范围为: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8月2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北京市五环路主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主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

  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进京车辆,须按下列规定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一)载客汽车需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

  (二)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需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机动车进口凭证、强制保险标志;

  (三)其他车辆需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

  (四)由北京市环保部门核查尾气排放合格证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其他证件、证明后,办理有效期为3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以下机动车不再办理进京通行证件,且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

  (一)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但车证底色为黄色的场馆外围和场馆临时车证车辆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

  (二)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

  (三)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经批准的临时入境车辆。

  省际旅游大型客车、“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车及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但仍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6时至24时,除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和邮政专用客车外,其他车辆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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