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开始接受提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9日20:05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7月19日电(记者 陈思武 朱华颖)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19日开始接受提名,整个提名期将于8月1日结束。选举投票将于9月7日进行,由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选出30名议员,组成特区新一届立法会。

  今年立法会选举投票宣传活动的口号是“为香港未来,投票选代表”。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民政事务总署、选举事务处和香港电台19日联合举办了立法会选举宣传活动揭幕礼。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唐英年、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彭键基及民政事务总署署长陈甘美华、署理广播处长傅小慧、“选举大使”汪明荃等出席了揭幕礼。

  唐英年在致辞时呼吁已登记选民积极参与今年立法会选举,选出能代表自己的议员,同时鼓励有志之士参选立法会,与特区政府一起努力为香港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唐英年表示,在已结束的选民登记活动中,市民的反应非常踊跃,选民人数已突破337万,创历史新高,反映越来越多市民关心香港未来的发展。选举管理委员会将一如既往,确保9月立法会选举在诚实、公平和公开的情况下进行。

  据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介绍,地方选区的获提名人士必须年满21周岁、是地方选区选民、在紧接提名前3年内通常在港居住,以及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而功能界别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功能界别的登记选民,或与有关界别有密切联系,同时必须年满21周岁,以及在紧接提名前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地方选区选民。

  根据香港有关法例,地方选区选举的每张参选名单须得到100名有关选区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缴交5万港元选举按金。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须得到10名有关界别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缴交2.5万港元选举按金。

  立法会是香港特区的立法机关,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立法会议员每届任期4年。第三届立法会的任期将于今年9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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