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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禁止克隆人及制造人兽受精胚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5日16: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5日电 台湾当局“行政院”昨天通过“人类胚胎及胚胎干细胞研究条例”草案,明确禁止克隆人、制造人兽受精胚胎,但可以复制胚胎取得干细胞,相比欧盟、奥地利、日本等较为宽松。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从1996年英国复制出全球第一头复制羊“多莉”后,体外细胞核转植技术引发的“克隆人”引起相当大争议。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被视为解决基因缺陷疾病、器官缺损的钥匙,但也衍生人类过度操控生命的疑虑。

  去年台湾“卫生署”公告“人类胚胎及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政策指引”,就已禁止制造克隆人及人兽受精胚胎等,但仅止于道德劝说,并无罚责。

  台“行政院”昨天通过的草案,允许以体细胞核转植技术,把人类体细胞细胞核,植入去核后的动物卵细胞里,复制“人核植入畜体细胞”的混种胚胎,但此复制胚胎只限于取出胚胎干细胞研究,不能植入任何人或动物的子宫里,制造复制人。“人畜受精卵”胚胎则是严格禁止。

  草案也禁止以体外受精方式制造研究用胚胎,也不准许制造人类跟其它动物的受精胚胎。参与计划的研究助理、研究主持人的学生等都不能捐卵,未成年女性也不能提供卵子。

  但台“卫生署”相关单位也坦言,虽然研拟草案过程中已邀请各界人士讨论,草案进入“立法院”审议时“可预期会有不一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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