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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应对台风凤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7日10: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中国气象局网站消息,中国气象局副局长许小峰7月27日8时45分签署命令,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应对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

  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FUNG-WONG)的中心今天上午8时位于台湾花莲东南方向440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北纬21.5度,东经124.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米/秒)。

  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省东部海面靠近,强度继续加强,将于28日早晨到中午在台湾花莲到台东一带沿海登陆,以后穿越台湾岛,进入台湾海峡,逐渐向福建到浙江南部沿海靠近,并可能于28日夜间到29日白天在这一带沿海再次登陆。

  中国气象局要求相关单位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中央气象台每天增加一次全国天气会商,并视情况随时组织有关省(区、市)气象台进行天气会商;有关省(区、市)气象台也要视情况,随时组织区域天气会商;各级预报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把关,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

  中国气象局要求各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每天8时30分前将天气实况及影响报送中国气象局值班室和决策气象服务中心,17时前向中国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随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下游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中国气象局要求江西、安徽、江苏等省气象局做好准备,随时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中国气象局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有关省份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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