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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上海出租车司机车上抽烟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2:22  新闻晨报

  □记者 朱国荣

  晨报讯 本市正加大公共场所各项禁烟举措,在8月1日前,全面拆除所有的户外烟草广告,在奥运会期间,以烟草企业冠名赞助的祝贺广告一律不予出现。这是记者从昨天由市文明办、卫生局、工商局等单位联合召开的“无烟奥运”媒体座谈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据介绍,户外烟草广告最为突出的就是“爱我中华”的“擦边”烟草广告牌,因为烟草是严禁做广告的,而“爱我中华”字体与香烟壳子上的“中华”字体不一,天安门图案与香烟壳上天安门图案角度不一,很难界定这就是烟草广告,但即便如此,也在市民中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对此,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是“爱我中华”仅仅这4个字,是可以作为公益广告允许存在的,但不能连同有上海烟草集团的字样,否则就是组成了一个整体,是属于烟草广告范畴,要被拆除。奥运会结束后,还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

  市交通运输局也表示,本市48000多辆出租车将全部张贴禁烟标志,奥运会期间驾驶员将做到在车内不吸烟,如果接到投诉,驾驶员在车内吸烟,将被处于200元的罚款,并被记录在诚信档案里。

  市卫生局昨天也表示,奥运会期间全市所有医院的一切诊疗区内必须完全禁烟,只能在属于医院范围的室外花园或广场设吸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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