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台湾三千多名间谍在过去数十年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9:45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9日讯 间谍、特工、无间道、007,这些充满着神秘色彩的词儿,恐怕很难和两位蜗居在香港小出租屋里、神情落寞的老男人陈景圣、姜建国联系起来。他们已经成了被历史遗忘,甚至是抹煞掉的一群人。如今为了改善晚景凄凉的状况,向台湾当局索偿,姜建国、陈景圣还有一些相同命运的人发起了一个行动、成立了一个组织,他们给这个组织起名字叫做“两岸关系受难同胞会”。

  据《新闻午报》报道,根据台湾军情单位的消息透露,在过去五六十年间,台湾总共有三千多名间谍“殉职”。其实台湾情报部门一直是把情报员“宁愿死亡不可被俘”当作必须执行的信条,也正因如此,后来很多到大陆当间谍的台湾情报人员只要是一失踪或者是被俘,马上被台湾当局理所当然地宣布为死亡。这些人日后就算是被释放也很难获得允许再次进入台湾。他们只能流落在香港、澳门等地。

  “策反”不成反被擒

  陈景圣前台湾军情局特务,少尉,上世纪80年代潜入大陆执行策反任务,1981年11月被逮捕,入狱13年。现居香港,无业,靠香港特区政府援助金生活。

  姜建国,前台湾军情局特务,1986年潜入大陆,1987年9月被大陆安全部门逮捕,1988年判刑15年。现居香港,无业,以捡垃圾为生。

  原本半辈子远离政治的姜建国、陈景圣,80年代从上海来到香港后,先后被台湾的情报部门盯上并成为间谍。

  陈景圣的父亲曾是国民党的外交部官员,他从小就过着优越的生活。1949年,陈景圣的两个哥哥到了香港,而父亲因生活不习惯回了上海。但是后来的几十年里,当初让人羡慕的富裕生活却成了这个家庭不光彩的历史问题。

  1980年3月,借着大陆刚刚启动的改革开放,陈景圣跟随母亲到了香港,辗转在几家餐厅打工。当时陈景圣在一个上海菜馆里做煮面师傅,低微的身份感让他非常失落。这时餐馆里一个叫陈启凯的同事主动接近他,于是两个人成为了朋友。不久陈启凯就向陈景圣表明了身份,并且把他引荐给台湾间谍小林。

  1981年4月,只经过简单间谍训练的陈景圣匆匆返回上海。因为他的大姐当时是上海某大学的英文教授,认识很多外交部的翻译。陈景圣试图通过和他们的谈话,探听一些大陆外交的动向。

  对外交部的刺探收效甚微,于是陈景圣铤而走险,来到他曾经工作过的常州自行车厂,试图像陈启凯策反他那样,去策反他原来的同事和上司。1981年11月26日晚,陈景圣在上海试图策反表哥后,刚一出门即遭逮捕。

  从“腰缠万贯”的商人到“阶下囚”

  而同为陈景圣上海同乡的姜建国,在80年代中期成为令人羡慕的幸运儿。因为他在文革期间没有宣布和父亲脱离关系,所以他成为父亲唯一的遗产继承人。当他踌躇满志地从上海到香港,由一名医生摇身一变成为一名腰缠万贯的商人时,命运却给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1985年5月他的一批货物被台湾当局没收,在此要挟下,姜建国成了一名特务。

  宣誓后不久,姜建国就被派往大陆散发传单,第一次行动出乎意料地顺利。此后1986年姜建国作为港商返回故乡上海,他的这个身份再次被台湾方面利用。1987年,姜建国的公司参与上海芦潮港融资,拿到一张重要的芦潮港海防图,而就在这时他接到军情局电话,让他去台湾。

  从台湾回来后,姜建国开始考虑给自己安排退路。他意识到,事情发展下去,早晚会超出自己的控制,他准备带老婆逃亡到太平洋岛国汤加。可是姜建国的逃亡计划最终没能得逞,天网恢恢,他的一举一动早就在我国家安全人员的监控之中。1987年9月,姜建国和联络人接完头后从香港回到上海,即被捕获。

  1988年,姜建国终于等来了法官对他命运的判决。姜建国永远想不到,他糊里糊涂这一年时间的冒险生涯换来的却是失去十五年人生中最宝贵的时光。而此时与他同在一所监狱,但尚未相识的陈景圣却已得悉了他的行为给自己家庭造成的惨剧。

  陈景圣被捕后一个月,他的妻子因为无法承受丈夫是台湾特务的事实,加上亲友舆论的压力,于同年12月抛下年仅3岁的女儿服毒自杀。而母亲也在两年后痛苦病逝。

  1982年6月,陈景圣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控在香港参加国民党特务组织,接受派遣任务,被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服刑13年里,陈景圣唯一牵挂的是年幼的女儿,虽然他和女儿都在上海,近在咫尺,但他不能把这个事实告诉女儿,所以13年来他始终在编织着一个美丽的谎言。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