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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党政监督体制的重大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1993年2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地方各级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委合署后,实行由所在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纪检工作和强化行政监察机关职能的重大措施,是我国党政监督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17.中央提出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
1993年8月,党中央就反腐败斗争近期任务作出决定;8月20日至25日,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根据中央意见,对全党加强反腐败斗争作出具体部署。以这次全会为标志,中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思路、对策、原则和近期任务,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江泽民在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从这一年起,江泽民连续10年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反腐倡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仅半年时间,11744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自查了各种问题,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经济犯罪要案比199 2年同期增长6.8倍,其中,厅(局)级干部增长11倍。
18.廉政准则等一批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出台
从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反腐败力度以后的5年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于1997年5月9日公布实施,一批党内法规陆续出台。一类是涉及全局性的,如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二类是加强监督和预防腐败的,如廉政准则、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规定、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等;三类是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如纪检机关控告申诉条例、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制定了1 400多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规章制度。
19.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通过几年探索,1995年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998年11月2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自此,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这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保证。
20.党的十五大:逐步加大治本力度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党的十五大召开。江泽民在大会上的报告中强调,反对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今后5年的反腐败目标。从十五大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并逐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彻底脱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取得良好效果。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厅。第九届全国人大期间,何勇任监察部部长。
21.“审计风暴”
从1998年李金华担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开始,每年都查出多起违纪违法大案要案,而且审计报告的重点放在中央、国家机关某些实权部门。特别是2004年6月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引起社会和媒体震撼,人们用“审计风暴”形容报告所带来的冲击波。仅2007年,审计署向公安部、监察部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8件。2006年,国家审计署开始将所有离任的省部级官员都纳入监督范围。
22.惩治腐败高官的“中国模式”形成
2001年10月,“慕马案”共有122名涉案人员被“两规”,62人移送司法机关。根据最高法院指定,江苏和辽宁7个市的中级法院同时进行了审理。自此,90%以上的高官腐败案开始实行异地审判。惩处省部级高官腐败案件开始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模式:中央纪委依纪依法直接查办,构成犯罪的,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后移交最高检;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最高检和最高法为了防止关系网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干扰,实施了异地侦查和异地审判制度。这既是反腐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在查办案件中的具体化。
23.十六大以来的5年: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
自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以来的5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先后5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确立了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20 05年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了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出台。据透明国际官员讲,1995年至2006年,中国清廉指数提高了1.14分,这个增长幅度不论在亚洲还是世界上都是最高的。吴官正在党的十六大以后担任中央纪委书记,李至伦在十届人大期间至2007年4月病逝前任监察部部长。
24.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六大,都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纪检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中央纪委、监察部自2002年开始统一管理的试点工作,2004年和2005年,对派驻国家机关56个部门的纪检组和监察局全面实行统一管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2006年制定了《关于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各省区市及所属的市、县(市、区)也进行了这方面的改革。
25.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2004年,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巡视工作暂行规定》,正式组建了专门的巡视机构,派出巡视组,2007年上半年已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第一轮巡视。近年来查处的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王武龙、杜世成、荆福生、何闽旭等案件的线索,就是通过巡视发现的。各省区市巡视组也完成了对市地州的第一轮巡视,并移送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线索900余件。
26.加强反腐倡廉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3年12月10日,中国政府在墨西哥签署了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指导国际反腐的法律文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不仅7次派员积极参与了公约的谈判起草工作,并为其中很多重要条款作出了重要贡献。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公约,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启动公约与我国法律制度相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产返还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廉政建设”已圆满完成一期项目——20万字的3个总课题研究报告。监察部已与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察和反腐败机构建立了工作联系。
27.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
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义务的需要。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担任首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28.党的十七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200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创造性地提出并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2008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今后5年的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贺国强在党的十七大以后担任中央纪委书记。
29.发布工作规划:5年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重点对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6项工作整体推进作出部署,要求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
30.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一贯重视自身的队伍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处于反腐倡廉第一线,经受住了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形成了一系列优良传统作风。按照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