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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员抓抢匪牺牲 被授“英雄公民”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协警员抓抢匪牺牲被授“英雄公民”称号
本报讯(文/图 刘毅 周仓林 记者 余勇)广安市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对该县一名在追捕抢匪中牺牲的协警员授予了“英雄公民”称号。

  今年6月26日早上,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协警员罗军和另一巡逻队员陈万江正在民族小学门口至步行街方向着便装巡逻。这时,突然传来了一阵紧急的呼喊声:“快来人啊,有人抢东西。”罗军循声望去,看见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正在向民族小学方向逃窜,身后一名妇女边跑边喊。罗军丢下一句“老陈,快报告!”便风驰电掣般向抢劫的歹徒追去。在另一边巡逻的罗毅也向歹徒奔去。突然,黑衣男子向右一转,拐进了一条小巷。

  罗毅和罗军追到小巷,忽然不见了男子的踪影,这时,他们看到前面左边的一家批发店有可疑情况,走上前去探头向里一看,见一中年妇女神色慌张,罗军开口询问:“大姐……”才一开口,只见刚才逃窜的男子手持一柄亮晃晃的匕首冲出来朝罗毅刺去,罗毅躲开了对方的袭击。罗军大喝一声:“不许伤人!”并大步上前,试图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住,在与犯罪嫌疑人的激烈搏斗中,歹徒手中的刀子刺向了罗军的心脏,抢匪趁乱逃跑。随后,罗军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但终因伤势太重,当日15时42分逝世。武胜县人民政府在搜集和整理完罗军的事迹材料后,决定向罗军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谈起“英雄公民”称号的来历,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左建平说:“对于罗军来说,抓抢匪是他的工作,属于分内之事,如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话,政法委就可以直接授予。考虑到他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表现出来的那种大无畏的英雄行为,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为英雄,因此就追授了英雄公民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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