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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能否助推楼市还很难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10:34  扬子晚报

  分析 这种营销手段能否助推楼市还很难说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实“3年无条件退房”或“无理由退房”只是一种营销手段,而且三四年前已经在南京河西一家楼盘的销售中出现过,“当时对人们的吸引力还是蛮大的,毕竟楼市正处于‘上升期’,而后也几乎没有人选择退房”。该人士认为,现在再推出类似的促销手段,究竟能吸引多少购房者还很难说。因为根据官方网站的统计,南京上周的住宅认购量只有939套,连续三个星期不足千套。他预计,楼市的销售数据还将持续下滑,开发商如果不在价格上动点“真格”,恐怕很难吸引买房人。

  一位开发公司的老总则认为,此举好比“冬天里的一把火”,对烧旺目前销售低迷、持续疲软的房产市场有助燃作用。他坦言,现在楼市疲软、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扬,已使得许多房产开发商“捉襟见肘”,如果再这样硬撑下去,房产市场大崩盘,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都不利。而苏南经济研究所的一位专家反映,“无理由退房”不排除“业内跟进”的可能。一旦出现大规模的退房问题,退房资金怎么处理,则是最大的难题。这时,开发商的实力,将成为关键。因此,一旦出现“企业跟进”,恐怕将成为楼市重新洗牌的引信。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市民对此类说法表示反感。一些网民说,开发商此举“反映了一些房产开发商的窘境,只是一种变相的促销方式,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大忽悠。”更有人直言不讳地说,在消费者购买力下降的时候, 楼市所谓的“巨变”或者“拨云见日”,只有靠降价,“降价才是硬道理”。匡启键 马祚波

  链接:南京 2005年9月“牛市”作出回购承诺盘整期开发商付出代价

  早在2004年,南京就有不少开发商纷纷出来承诺“购房不满意,可无理由退房”、“价格若跌,开发商回购”……河西一开发商推出的“无风险置业”称,如果到一年后交房时对所购物业的品质不满意,可以在接到入住通知1个月内向开发商提出回购申请,开发商将委托顺驰房地产经纪公司按合同总价108%的价格代卖。如果1个月后仍然没有卖出,开发商将按108%的价格回购。

  然而,一年后,也就是2005年9月份左右,开发商在一年前“牛市”时作出的回购承诺就面临了挑战。“由于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国家开始对市场大力度调控,而市场也开始出现一些反应。”专家认为,随着楼市“牛市”不再,进入盘整期,市场出现微跌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市民要求退房的事情不可避免,而按照此前的回购承诺,开发商无疑要付出很大代价。该专家举例,国内一家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天津便因为“回购”和“包租”,损失上亿资金。

  北京 2008年7月承诺“无理由退房”签单人数一周增一倍

  “只要一次性付款购买东亚三环中心的客户,到交房时(即2010年3月25日至4月3日期间),如果对所购房屋不满意,可以无任何理由申请退房,同时还可获得总房款日万分之二的补偿金。”据悉,此销售方案推出一周,前来签单的人数就比往常多了一倍,效果非常明显。以全款购置东亚三环中心一套35平方米的房子,单套总购房款为34万元左右。若以合同最长有效期限660天计算,业主到期选择无理由退房,大约可获得40920元补偿。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具有很大诱惑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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