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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进京车辆须检测尾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12:47  北方网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保障北京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9月20日前进入北京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必须达到相关标准,并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本市有8家单位提供排放检测,合格者由环保部门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本市对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进京尾气排放检测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程序为:外观检验、排放检测和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外观检验:检测人员核对车辆的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辆注册日期等内容是否在环保部发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相应标准目录内(车主验车时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

  排放检测:外观检测合格的车辆,由机动车检测单位对尾气排放状况进行测试(测试费为15元/辆次)。

  核发环保合格标志:经外观检验和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由环保部门在车辆检测地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本市提供排放检测的八家单位是:

  益昌检测站(河东区卫国道171号)

  和平检测站(西青开发区宏源道12号)

  小客检测站(南开区长江道51号)

  特种检测站(河北区志成道马庄下坡增1号)

  金东检测站(东丽区津塘公路三号桥北,东所旁)

  顺鑫检测站(塘沽区新港临港立交桥3-155号)

  宝坻检测站(宝坻区环城北路看守所旁)

  武清检测站(武清区津京公路南北辛庄立交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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