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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前“放行”遭质疑
追问
除了对员工安置的疑问,有关部门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前夕,批准强生收购大宝成功,也遭到外界质疑。
众多大宝化妆品使用者认为,强生收购大宝,有避开《反垄断法》之嫌。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律师邱宝昌表示,即便是在《反垄断法》出台之前,外资并购也要经审查并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鼓励企业以依法的形式做大做强。
对此,陈少军称“很难说谁能构成垄断”。陈少军认为,《反垄断法》一个审查关键就是看是否会影响到国计民生,化妆品是个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不同于凯雷收购徐工,属于国家重工业”。
不过亦有业内人士称,根据法律精神,已通过审批后的企业不会用《反垄断法》再去追诉,“在《反垄断法》实施日前最后的关口放行,虽然有多次听证,但难免让消费者疑惑。”
对此疑问,王文兵“请记者联系强生方的何焰”,何焰称,“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于7月30日宣布完成收购,此时,该收购已获得了所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完成了必要的收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