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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感情骗子”遭人肉搜索 他无奈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5: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各位女性朋友请小心这样一个感情骗子,如果有认识上述这个(顾某)名字,体征,家庭,相貌的男人,请各位要分外留心,多一个心眼……”近日,一则所谓的“揭露帖”分发到宜宾“泡菜坛”等几大网站,引发了网友们一致谴责;不少女性网友义愤填膺地追风跟帖,严词抨击这个胆敢玩弄女性的“感情骗子”顾某。7月28日,这名被网帖直指的顾某终于现出“真身”,他走进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报案,声称发帖人对他的人身进行攻击,捏造事实进行诽谤,给他的身心带来极大伤害。昨日,记者从宜宾警方了解到,经过初步调查,已责成有关网站删掉了此“揭露帖”,并根据案件特点转成都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处理。

  发帖:揭露“感情骗子”隐私

  7月下旬,在宜宾“泡菜坛”等网站上赫然出现多条同样内容的“揭露帖”,一个网名叫“过去的不要再提”的人在帖子上提醒:“各位女性朋友请小心这样一个感情骗子,本来他自己有婚姻的,还把人家局长的女儿骗上床,骗人家的钱财……”

  除了“善意”提醒外,“过去的不要再提”还展开“人肉搜索”,把帖中所指的顾某的体征、家庭、相貌等逐一完全披露:“人很高大,有一米八左右,长得还可以,年龄是30岁左右,老家在南溪大观,全家是务农的,名字叫顾某。”为了让网友们相信自己的话,“过去的不要再提”在帖里的最后信誓旦旦:“本人如果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

  争论:网友分两派观点交锋

  一时间,该“揭露帖”成了网上议论的热门话题,有的人支持发帖人“过去的不要再提”,尤其是女性网友,带着同情的目光,义愤填膺地指责帖中的“感情骗子”顾某。不过,也有不少网友保持冷静,有网友就说:“网上不是感情的发泄地,不是评判别人的道德法庭……强烈BS这种不负责、不署真名、不留联系方式,专门在‘背后’诋毁他人的行为……”更有自称顾某“同事”的网友发帖辟谣:“我们都是顾某的同事,都了解他,你这样诽谤他是完全不对的,在网上散布谣言,你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报案:警方指令网站删除帖子

  “我真的没有干哪些网上所说的‘骗财骗色’的事,请你们一定要为我做主……”7月28日,一名面容憔悴的青年男子走进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他就是网帖中所指的当事人顾某。一见到警察,他就迫不及待地倒出满腹“苦水”。顾某告诉警方,网帖中所指的姓名、住址及一些家庭情况都与自己“符合”,但捏造了“把人家局长的女儿骗上床”等情节,这让自己身边一些人信以为真。在顾某提供了身份证及部分证明材料后,宜宾网警调出了相关网站的帖子进行调查,在初步核实相关情况后,警方向“泡菜坛”等相关网站发出指令,要求当晚就把这些“揭露帖”全部删除。

  网监:发帖“揭露”小心违法

  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相关负责人称,鉴于发帖人“过去的不要再提”的IP地址在成都,因此已将顾某的案件移交成都警方处理。该负责人称,像顾某这类网上被人“揭露”的案件越来越多。国家对互联网的相关法规也有明确规定,网友发帖若不尊重事实,造成严重后果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可以“名誉受损”起诉

  川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超分析称,受到网络侵害的当事人可以用“名誉权”纠纷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发帖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警方向实施侵害的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诽谤罪”追究发帖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 罗暄 田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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