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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社保转续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1:16   东南新闻网

  建立国家医保基金

  相比养老保险,医保作为另一类社会保险,由于其目前形式多样,在跨区转续上有不同的解决方案。

  首先,课题组对城镇职工医保转续开出的“药方”是,把连续缴费年限改为累积缴费年限。

  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规定,职工退休时医疗连续缴费年限(中断不能超过3个月)分别为男职工满25年,女职工满20年。而实践中,常常是要求在一个地区连续缴费这些年限。

  针对此,课题组报告建议,流入地应连续计算其(流出地)缴费年限,或将其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将现行的计算连续缴费年限的做法,改为计算累积缴费年限。

  但累积算法涉及到一个敏感话题,即如果未来退休后分享更好的就医条件,就业者选择在退休前几年到发达地区工作,那么是否意味着发达地区要承受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因为就业者流转不同地方时,医保统筹基金部分带不走)?

  对此,课题组专家的解决思路是,在退休前10年左右设定“转入门槛”,如某就业者在51岁时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转入发达地区,需要补交一定比例钱给发达地区社保统筹金中。对于这一“补交金”,课题组设计可以有多种方式解决,包括发达地区财政(引进人才)、用人单位、个人、中央财政适当补偿。

  针对流出地和流入地存在的利益补偿问题,课题组报告建议建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调剂基金。

  “根据以往经验,调剂基金宜保持在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投入总额的2%左右。”杨称,该基金用于三个层面,用于补助医疗保险覆盖劳动力净流入地区,和补助劳动力从欠发达地区转移到发达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补贴。

  另外,国家医保调剂基金还可以对异地就医的票据审核进行补贴。

  “异地看病核算票据存在成本问题。”杨解释,比如青海省的医疗保险受益人到北京去看病,病历和票据可以由青海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北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按道理青海应该支付给北京相当于保险票据的0.5%-1%的审核费用。这部分可以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调剂基金支出。

  尽管课题组设计方案里“统筹部分”(用人单位缴纳,放在公共账户里的钱,用于共济)不随着就业者的转移而转移,但在特殊情况下,是允许的。

  “如首钢搬到河北唐山,大规模职员转移河北工作。”杨认为,类似这样的“劳动力成建制大批流动”情况下,流入地与流出地双方应有协议和沟通机制,将相应的社会统筹部分随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移。

  “由于具有相当规模,这部分统筹部分是可以核算出来的,”杨表示,并称,“这也是尊重地方经验。”

  相比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每年一次性个人自愿缴费的办法,因此,转续问题显得不那么困难。

  对这两类医保,课题组设计的转续方案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在流入地看病,回流出地报销,或者直接回流出地看病;另一种是由流出地清算个人当年剩余的资金,划拨给流入地居民医疗保险机构,由流入地报销其后半年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下一年重新入保。

  “中国式”社保转续难题

  “我国社保模式决定了存在转续问题。”杨宜勇分析。

  按国际社保模式看,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现收现付(统筹)模式,二是完全积累(个人账户)模式。如果是“纯粹”的这两类模式,都不存在社保关系转续问题。

  如前一模式,劳动者从一地流动到另一地,即宣告流出地的社会保险关系结束,流入地的社会保险关系随着新的工作开始同时宣告建立。

  “麻烦的是非纯粹现收现付模式的社会保险和非纯粹完全积累式的社会保险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关系转续问题。”杨称,

  而我国恰好是两种模式的“捏合”。加之财政体制背景,由此带来转续中“个人账户”“统筹部分”等是否转移的争论和地方利益博弈不断。

  目前,我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如个人缴费比例不一、保障水平不一。

  因此,社保在全国范围形成有序的跨区、跨省转续成为制度性难题。

  尽管上述发改委课题报告提交的解决方案看,是在“不动现有财政、社保体制”前提下,提出了具有操作性政策建议。但亦有专家提醒,复杂的现实情况,要使政策建议发挥作用,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体制改革。

  “目前真正实现省级统筹的地区比较少。”社保研究领域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所长郑秉文对本报记者分析,尽管有关部门宣布已有17个省实现了“省级统筹”,但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比如没有实现省级统一对社保金“统收统支”,“最多是建立了省调剂基金,还是以市县为单位进行统筹的。”

  而发改委课题组“分段计算”的方案是以实现省统筹为前提条件。

  同时,郑秉文表示,中国社保制度和国情与欧盟不一样,欧盟经验的适用性还面临中国复杂的社保体系考验。

  如欧洲没有账户资金,而中国的账户资金投资制度不统一,收益率不一致,各地账户比例也不一致,做实没做实的差异性很大(有的做实了,有的没做实)。所以,地区间转移也很困难。

  “解决社保问题,出路在于进行彻底的体制重建和改革。”曾工作于国家体改办的社保专家、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高书生对记者分析。

  目前我国各种社保制度是应对当时经济体制改革设定的,通常是为了解决一个改革问题如国企改制、农民工等设立一套社保制度,未能从全盘意义上考虑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保体系。

  “旧制度要关上大门,尚未覆盖的人群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制度。”高书生建议,并称关入旧体系的人也要给他们选择新制度的权力,如事业单位改革时面临的社保制度选择问题。

  “中国社保制度建立,要避免再碎片化下去。”郑秉文指出,从欧洲社保接续的经验教训看,中国未来的制度走向应该是建立大一统的社保制度。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本报记者 王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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