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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警惕虚假录取通知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16:1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吴晶于春生)教育部6日发出预警,提醒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依据自己的高考成绩、所报志愿等核实通知书的内容和形式,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据了解,近日,教育部接到部分考生咨询,南开戈德进修学院委托的代理人在招生宣传时称,招收的新生与统招生毕业享受同等待遇,拿到的本科学位证书可以在网上查到等。经核实,该学院所招收的实际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另外,部分民办院校也称经国家批准,可计划外自主招生,并随意发放录取通知书。这些行为都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形式无关。

  鉴于部分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并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高考生,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已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各省级招办官方专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上除了有录取院校的公章外,还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等字样。只有收到这样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入学后才有资格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才可能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此外,教育部提醒,从今年起,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及自考助学班等是不同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入学要求、学习方式、学历文凭等都有所不同。

  【相关链接】今年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教育部今年将继续开通24小时专人值班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高校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热线电话自8月15日8:00至9月15日17:00开通,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和010-66096590。遇到以下情况者,均可拨打热线电话:

  ■希望了解国家各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的;

  ■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规定同时寄送详细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的有关材料,特别是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

  ■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开学迎新时,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的;

  ■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现学校没有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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