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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系跨省转续有望实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6:58  郑州晚报

  日前,《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完成了课题研究。作为国家发改委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十多个课题项目之一,该课题着力解决制约劳动者流动的社保异地转续的政策性壁垒。

  事实上,决策层对该问题的解决已提出了时间表要求。“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随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给出了两年实现省级统筹的时间表,以及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今年年内制定出跨省市的人员流动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办法。

  针对我国现有社保体系“划疆而治”的分割局面,发改委课题组选择绕开“体制难点”,提出了包括借鉴欧盟“分段计算”在内的一系列操作性政策建议。据了解,该课题结果已上报给国家发改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决策部门。

  “真正需要跨地区转续的社会保险关系主要有三种。”该课题组组长、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类社保存在转续问题。对此三类社保形式,课题组分别提出了具体政策设计。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续可借鉴欧盟的“分段计算”模式。

  具体做法是,依据参保人员在各参保地缴费工资和各参保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指数化的平均缴费工资,进而确定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标准,其养老金可由各参保地分别委托相关金融机构发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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