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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定行人闯红灯可当临时协勤员替代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0日02:50  扬子晚报

  本报讯 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街头违章抄告单位后,南京交管部门昨日又推出新的管理办法,让违章者挥着小旗子在路口当交通协勤员,直到“逮”到下一个违章者才能走人。

  昨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来到了白下路太平南路路口,二大队交警此时正在执勤。不一会儿, 一名中年男子推着电动车过街,前方是红灯可他毫不理会。被交警拦下后,当该男子得知有罚款 、抄告单位和义务协勤3种选择时,他想了想,称自己愿意充当临时协勤员。随后,该男子按照交警的要求戴上白手套,挥起小红旗,在路口认真地指挥起车辆行人通行来。一刻钟后,另一名行人闯红灯被该男子发现并拦下,此时,他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地离开了现场。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殷震告诉记者,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而且现场处罚难度很大。不久前,交管部门推出的抄告单位制度,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但仍有不少人或是说没单位,或是不肯透露真实身份,影响了教育力度。

  而从昨日起,交管部门要求在六城区范围内,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不愿意接受罚款和抄告单位的,增加新的教育管理办法,即“义务协勤”。原则上要求每人“站岗”30分钟左右,或者直到“逮到”继任者为止。从当天实行的情况看,很多闯红灯的行人不愿意采纳这一办法,可见他们能够认识到闯红灯是不文明的行为。(宁交轩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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