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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8所外来工子弟校学费标准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01:3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金兰

  本报讯 今秋起,晋江所有外来工子弟学校学费都将实行新的最高收费标准,各校必须“亮证收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核准的收费标准如下:

  晋江市新塘街道荆山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学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不含教科书费、簿籍费和代办费,下同),初中学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元;

  陈埭镇西坂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50元;

  安海镇后林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

  陈埭镇霞村外来工子弟学校、陈埭镇梧埭外来工子弟学校、新塘街道梧林外来工子弟学校、英林镇外来工子弟学校、池店镇雁塔外来工子弟学校等5所:小学每生每学期450元。

  此外,今年新增的陈埭镇洋埭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规模为24个班)、龙湖镇梧坑村“南天子弟学校”(办学规模为18个班)等2所外来工子弟学校,将于下月正式招生,其收费标准仍在制定中,将参照其他学校标准。

  晋江市经济发展局还核定了民办磁灶镇明江小学的收费标准,学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不含教科书费、簿籍费和代办费),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含住宿用品及保育费)。据了解,以上收费标准自今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以上各校必须及时到晋江市经济发展局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晋江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应按规定的限价标准,向学生另收教科书和簿籍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赢利”的原则,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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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009年前全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单位)要达到85%以上,2010年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均要完成创建任务。晋江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单位)创建活动。

  示范校(单位)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实施免收学杂费及教科书费政策,取消代办服务性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和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按照审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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