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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立住房公积金征信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4日06:32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因为工作忙或手头紧等原因,没有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在过去,这种行为对很多人来说或许时有发生。8月13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后,如果再有逾期不还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将会影响到个人正常的经济活动。

  目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向全市公积金贷款职工发出通知:该中心定于2008年8月30日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良信用记录(贷款逾期记录)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请有贷款逾期行为的借款人尽快将所欠本息于上述日期前偿还,否则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个人今后正常的经济活动。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据介绍,自1994年沈阳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不断加大对提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能力的支持力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已涵盖了全市1万多个单位、103万职工。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85亿元,归集余额116亿元。同时,受益居民家庭不断增多,累计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57亿元,贷款余额100亿元;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69.5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到86.4%,公积金贷款占全市住房消费信贷的25%,在全市14家有住房消费信贷投放的金融机构中名列第二,累计支持12.4万户职工家庭购买1112万平方米的住房,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

  对于住房公积金建立征信系统具体事宜,市民可以拨打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9668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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