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司法考试考生违纪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6日06: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钱卫华) 昨天,司法部发布修改后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该办法加大了对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考生违纪构成犯罪将追究刑责。

  新办法规定,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试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办法还明确指出,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保密机关的监督;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管理。

  此外,新办法对报名条件进一步细化,明确规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代了之前“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的规定。


不支持 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司法考试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