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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族5人列为洗钱案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9日03:38  浙江日报

  新华社台北8月18日电 (记者 陈键兴 秦大军) 台湾检方已将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及吴淑珍的胞兄吴景茂等5人列为“海外洗钱案”被告。台行政当局法律事务主管部门18日宣布,为该案设立最高1000万元新台币的检举奖金,并呼吁涉案企业主动自首。

  18日,台“高检署”特侦组就陈水扁海外及选举资金流向传唤了吴景茂到案调查。吴景茂是吴淑珍的胞兄,吴淑珍日前向检方表示,自20年前陈水扁担任“立委”起,她即陆续汇款到海外,长期以吴景茂作为开户人头,从事转账、投资事宜。

  检方当天还以证人身份传唤了“中钢”董事长林文渊。林文渊在陈水扁2000年竞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期间,负责控管其竞选总部的资金。他对检方表示,他只负责陈水扁竞选总部的资金支出,而有关竞选经费的收入则是吴淑珍负责,究竟有多少人捐赠政治献金及竞选经费的来源,只有吴淑珍才知道。

  台行政当局法律事务主管部门18日召开记者会,有关负责人呼吁知情民众提供线索,将发给最高1000万元新台币的检举奖金;并呼吁涉及该案的企业与个人向检方自首,将酌情予以减免刑责和提供保护。

  另悉,台“调查局”有关部门早在1月间即收到国际防洗钱组织提供的陈水扁家族海外洗钱情报,目前怀疑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台湾检方已就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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