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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出版复制单位生产盗版将被“一票否决”
本报讯(记者赖名芳)记者8月18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获悉,为保护北京2008奥运会相关知识产权,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力度,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近日紧急下发《关于全面清查收缴侵权盗版北京2008奥运会开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新闻出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本地音像市场、繁华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奥运场馆及运动员驻地周边等进行全面清查,发现涉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须全数收缴。
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说,经国际奥委会授权,希腊威克瑞媒体公司和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享有在我国独家出版发行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的权利。凡未经国际奥委会、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版发行相关题材音像制品均属侵权盗版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国际奥委会、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和相关题材音像制品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北京奥运会的法制环境、文化环境和舆论环境,必须坚决果断地加以遏制。各级“扫黄打非”、新闻出版等部门要认真对待市场清查和举报投诉获得的线索,深入追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来源和去向,依法严厉查处制售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当地音像出版复制单位的监管,建立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出版复制业务报备制度,认真审查授权委托手续,坚决防止未经授权的音像制品通过正规渠道流向市场。音像出版复制单位如生产盗版音像制品将被“一票否决”。
《通知》还要求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加大对打击侵权盗版北京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震慑犯罪。各地“扫黄打非”、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打招呼等有效途径,向音像制品经营业者宣传打击侵权盗版的重要意义,明确制度要求,提出严厉惩戒措施,使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 ”制度,遇有涉及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侵权盗版行为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务必在24小时内按程序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新闻出版总署报告。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