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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呼之欲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2日08:36  兰州晨报

  百姓难舍“年俗”呼吁恢复燃放爆竹多方建议修订“禁放令”数度被否”

  禁改限路程

  兰州市的烟花爆竹从无人监管到禁放,再到即将有望限放,13年间可谓几经周折,烟花爆竹“禁改限”,在兰州这一路走得好难。

  两大原因催生“禁放令”

  1995年3月11日,兰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决定在兰州市近郊四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5月26日,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批准,“禁放令”于1995年9月1日起实施。时隔两年,1997年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又批准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禁放令”因此变得更为完善。

  据了解,“禁放令”的出台,一个原因是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增多;另一个原因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使兰州大气质量急剧下降,对市民身体造成危害。

  “禁改限”建议两度被否决

  “禁放令”在兰州市颁布后的最初几年,执行效果较为明显。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兰州市民呼吁在春节恢复燃放爆竹,“禁放令”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在“禁放令”陷入罚不责众的尴尬后,支持重新修订“禁放令”,由禁改限,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呼声。

  事实上,在近年来兰州市的两会上,就不断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议案,要求对“禁放令”进行修改,尤其在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纷纷制定了各自的“限放令”后,这一呼声更强。

  2005年8月26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到会的25名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由兰州市政府提出的《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修订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解禁的7票,反对解禁的14票,4票弃权。“禁改限”未获人大常委会通过。2006年,兰州市公安局再次向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建议,但报告仍未能获得通过。

  “禁改限”呼之欲出

  然而,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大多中国人割舍不下的“年俗”情结,就此,兰州市公安局曾做过一次问卷调查,93.4%的人认为应解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主要理由是尊重中国传统习俗,增加节日欢乐祥和的氛围,禁放缺乏群众基础。

  为了让“禁放令”的尴尬境况得以改变,也为了让市民享受到浓浓的年味,在今年年初举行的兰州市两会上,城关区四个小组的100多名人大代表纷纷建议:应将兰州市的烟花爆竹禁放令修改为限放,该建议通过媒体报道后,随即得到了兰州市大部分市民的支持。在随后由兰州市人大内司工委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与会人士也纷纷表示支持烟花爆竹的“禁改限”建议,之后,兰州市人大决定将该议案交由兰州市政府办理。

  今年7月10日,兰州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订协调论证会,针对修订“禁放令”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与会人士包括公安、安监、质监、工商、消防、城管、环保、教育等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还有兰州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桂芝、兰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邓小兵博士等法学专家,共近40人。论证会传达出一个共同的声音:兰州烟花爆竹“禁改限”的时机成熟了。

  本报记者路燕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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