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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幼儿园没有统一收费标准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保险、购买校服
本报讯(记者/南小渭)“同样是在市区,怎么有的幼儿园一个月的保教费只要300多元,而有的则高达1000多元?”昨日,一市民致电本报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他说,有些民办幼儿园一个月光保教费就要1000多元,“这样的收费水平要赶上大学了”。
新学期即将开始,就读各类学校的费用问题再次成为家长们关注的焦点,不少家长对幼儿园收费差别过大表示不解。
针对这类疑问,昨日,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说,目前全市没有统一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东莞市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备案制度,即保教费等费用由各民办幼儿园自行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后实施。
但物价部门同时强调,幼儿园为幼儿在园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如伙食费、接送费等,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硬性要求学生参加保险和购买校服及生活用品。
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费和杂费,但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这个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咨询了部分幼儿园,发现既有一个月只收两三百元保教费的幼儿园,也有月收保教费1900元的幼儿园。多家幼儿园都说,保教费标准的差异跟开设的课程以及师资力量有关。
对此,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幼儿园收费分两类进行管理,各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有保教费、借读费(仅对借读生收取),标准视各幼儿园的级别而定,代收代管费项目有留园费、空调费、接送费、园服及生活用品等;在民办幼儿园方面,执行《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民办学校对非学历教育的其他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据媒体报道,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本月25日说,学前教育“合理的收费分担机制”绝不意味着高收费,更不意味着乱收费。目前,教育部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联合出台一个关于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