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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广西宜州8月26日电 (记者 王立芳)2008年8月26日6时45分,广西宜州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爆炸引发的火灾导致车间内装有甲醇、乙炔、醋酸乙烯、液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罐爆炸。记者26日17时看到,事故现场明火已经扑灭,只有少许浓烟,消防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正在清理现场。目前,这起事故初步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截至26日21时统计,爆炸事故已造成16人死亡(其中有2人身份无法确定,可能是失去联系人员),另有6人失去联系,医院收治伤员60人。
事故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广西消防总队等单位部门领导率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险情、指挥救援工作。国家安监总局立即派出一名副局长赶赴事发现场,指挥抢险。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要求尽最大努力把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河池市有关部门还在电视台、城区电子大屏幕发布事故的相关信息,消除群众的恐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厂区附近村屯及工厂职工、家属共1.1万多名群众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安排100多名防化专业人员,清点核查厂区内易爆有毒物品,并有序组织此类物品的安全转移工作,防止新的爆炸事件发生,并先后从河化、柳化集团调运14吨活性炭施用于抢险工作。
记者26日19时30分从宜州广维集团“8·26”救援指挥部获悉,事故有可能造成当地主要河流龙江河污染。目前被转移人员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救援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属于爆炸点半径800米以外区域的撤离人员,目前已可以返回;由于龙江河可能受污染,沿江15公里内的靠江群众暂时不回撤;不靠江的撤离人员,由宜州市领导负责组织,乡村干部采取包村屯的办法实施撤回,但要对沿江15公里内沿江群众进行环保宣传,防止误饮可能受污染的江水。记者了解到,目前尚未返家的群众通过投亲靠友、在政府组织的安置点安顿等途径,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