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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为名诈骗十女百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7日07:33  解放日报

  本报讯 (富心振 缪军)“阔少”陶志刚以恋爱、结婚为名,周旋于10名女青年之间,共骗取钱财145万余元。近日,他被南汇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80万元。

  现年23岁的陶志刚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人员。去年4月,俞小姐在朋友聚餐时认识了陶志刚。俞小姐见陶志刚英俊潇洒,一见钟情,不久确立恋爱关系。陶志刚自称是一家网络公司总经理,父亲是一家集团公司董事长,自己在上海有多处房产、多辆高档轿车。同年5月至10月间,陶志刚以资金周转等借口陆续向俞小姐“借款”80万余元。

  同年12月初,俞小姐无意间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陶志刚的女朋友,俞小姐立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受骗上当的不止俞小姐一人。从2005年至今年2月,陶志刚先后勾引10名女青年,他租借高档住宅、高级车辆出入,打扮成“阔少”,然后编出种种理由向被害人“借款”,共骗得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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