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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宜州8月27日电 (记者庞革平)8月26日早上6时45分,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在事故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广西各级环保部门严密监控环境质量,采取综合措施进行现场处理。目前,据自治区环境应急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结果表明,大气、地表水总体对人体没有影响。
事故一发生,自治区、河池、宜州当地环保部门立即赶到现场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26日上午10时,自治区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派出环保专家赶赴现场,柳州、桂林、河池、宜州环境监测站和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开展应急监测工作,采取措施,将爆炸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据爆炸事故污染源特征及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受体分布情况,抢险指挥部立即调运了14吨活性碳对抢险灭火时的污染水进行吸附,并在排污口筑起4道拦污坝,将污水进行处理后再排入龙江河。与此同时,环保部门在同福码头至洛东电站龙江河段,设置11个监测点对龙江河水进行适时监控,截至27日上午8时,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已对龙江河水取样6批次,监测结果表明,龙江河水PH值、DO、氨氮等项目均达标,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龙江河水质未出现异常现象,下游也未发现生物死亡。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同时对环境空气进行了监测,27日早上最新监测结果表明,距离爆炸事故现场较近的村屯甲醇浓度没有超标。爆炸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