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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存在三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7日20:0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周婷玉、王飞)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指出,审计调查发现,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资金分配分散、分配层次多及被挤占挪用等问题。

  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介绍,这次对16个省(区)2006年中央支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50个县(市、区)。

  2006年16个省(区)共收到中央支农专项资金1264亿元,占这些省(区)收到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46%,带动地方投入1628亿元;50个县共收到中央支农专项资金54亿元,相当于其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48%。

  “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已成为基层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资金来源,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刘家义说。

  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资金总体尚未有效统筹和整合。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有20个左右的部门参与资金分配和管理,每个部门负责分配数量不等的专项资金,导致多头管理,多渠道分配,项目点多面广、资金比较分散,相当一部分存在交叉重复。50个县收到的按项目管理的23.8亿元支农专项资金,分散投向了4.5万个实施项目。刘家义说:“这种状况使得地方很难根据实际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层次多、链条长,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刘家义介绍,目前,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大多采取层层上报项目,再由中央、省有关部门选择确定并直接分配到具体项目的工作机制,导致申报时间长、资金拨付迟缓。50个县(市、区)申报的4万多个项目中,从项目申报到批复历时6个月以上的占39%,从项目批复到资金到位历时6个月以上的占32%。50个县的中央支农专项资金,有45%是第四季度收到的,还有4.5亿元当年未收到。

  三是一些地方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抽查的50个县(市、区)2006年挤占挪用1.25亿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行政经费等。

  国务院已责成财政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就追缴资金、追究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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