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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人肉搜索”兴起以来掀起的波澜可谓是一浪更比一浪猛,从最初的搜索“虐猫人”到最近的替奥运冠军寻父,是非热议已将“人肉搜索”推向了悬崖边。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
“网上通缉已经超出了道德谴责的范畴,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提出,“网上通缉”、“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样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其造成的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因此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
网民是“人肉搜索”的直接参与者,在网络上,他们简洁精辟地表达着自己的看法。天涯社区的责任编辑伊文非常支持这个建议,作为网站他们也不愿意网民的隐私和名誉受到侵犯,因为一旦引起严重后果,网站第一个受伤。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雪却表示反对,认为“人肉搜索”行为只是发动网友搜集某一个人的个人信息而已。 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