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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同意将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列为全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区(县)。
麒麟区2007年就被国家环保部列为“全国生态区建设”单位,2007年8月已经省级专家评审通过,今年又被列为全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区意义重大,为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在项目和资金方面支持农村环保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云南省环保局已安排给麒麟区3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并向国家环保部申报珠街乡桂花村委会獭兔养殖污染防治、沿江乡余家圩村委会生态村建设、三宝镇兴龙村委会环境综合整治3个项目。从2009年开始,麒麟区环保局每年将争取不少于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全区的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2009年将向国家环保部申报授予“全国生态区”称号。
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彭志新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