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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孙志刚事件首发记者陈峰
⊙本报记者 蒋伟
(陈峰,代表作《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2003年任《南方都市报》记者,曾任《新京报》时事新闻部主编,现为和讯网副总编)
《法制周报》:孙志刚事件已经过去5周年了,对当年采访报道经历以及后来产生巨大影响,您印象最深的细节有哪些?
陈峰:我是一个经常能强记细节的人,所以印象中所留下的没有什么大事件,基本上全是一些细节。
细节之一是当时收容站门口的墙上贴满了寻人启示,这些寻人启示告诉我们:收容制度给中国很多老百姓带来的是什么样的痛苦。
细节之二是黄雪容,一位即使在城里也算是很漂亮的农村姑娘,仅仅因为家中欠信用社几千元钱,就在收容站里关了6个月,放出来的时候,已经严重水肿,因为治不起病,第二年就去世了。我到她家里采访时,才知道什么叫家徒四壁,这件事情一直在我心里萦绕,我至今后悔当时没有想办法凑些钱让她到城里看病。这件事也提醒我,可以自私,但是永远不要以一个既得利益者的心态去看待中国的问题。
《法制周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发表后不久,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一篇报道终止了一部恶法,您当时得知这个消息后肯定很激动吧?请谈一谈当时的感受?
陈峰:当时我在湖南采访,是朋友们发短信告诉我的,最早来短信时还不太相信,上网看了看,才发现是真的,就出去给自己点了份几十元钱的牛排,以示庆祝。
说不清当时的感受,这件事给我很大的信心。
《法制周报》:这是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作为孙志刚事件的主要推动者,请从您的角度谈一谈公民孙志刚对推动中国社会和法治进步的深远意义?
陈峰:我并不算是主要推动者,像许志永他们几位博士,贺卫方老师他们,还有很多为此事奔跑的人,才是真正的推动者,我和王雷,只是提供事实基础的记者,我很高兴能有机会参与到这么大的一个事件,但说自己是推动者,是不够清醒的。
孙志刚本人对我来说,最大的意义是,中国法治进步,不仅仅需要理想和原则,更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和本职工作中,坚持做正确的事情,每一件点点滴滴的事情,如果我们坚持下去,终将有机会成为大浪涛。
《法制周报》:历史终将认真审视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转眼5周年了,您对孙志刚事件的思考和沉淀还有哪些?
陈峰:说不上沉淀吧,这件事情的意义,很多人总结得已经很到位了,我不是学者,这方面说不上有很多思考。但是这个事件对我本人触动很大,为什么一个如此不合理不公正的制度会能延续那么久,我们这个社会的纠错机制到底体现在哪里,难道一定要让如此多的普通公民付出代价,才能进步吗?
收容制度最可怕的地方是完全的黑幕,一旦被收容,跟被绑架了没有区别,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救济,不得到允许,不可以通知家人,没有律师的辩护,更没有法庭的判决。(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这样一个几乎已经彻底失控的收容制度,为什么会存在这么久呢?如果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孙志刚的悲剧,是不可能在中国大地上真正杜绝的。
陈峰:一些人谈不上什么对超乎现实的力量的敬畏,所以经常会以利益为第一取向,经常会以一种天知地知我知的态度去行不法之事。如果手握大权的官员也这样去想,对普通公众来说,不异于一场恶梦。
当这些社会上的强者面对弱者时,在没有真正的监督情况下,肆意侵犯他人权利,而且总觉得自己不会遭到任何的报应,甚至可以瞒天过海。这种价值观带来的一个副产品是,所有人都可以用制度来当借口,当悲剧在弱者身上发生时,所有参与者都以制度和服从命令为借口,不仅仅行恶行,而且为了保全自己,往往变本加厉地执行。
但是我总觉得不合理不公正不会永远,改变总会到来。到时,真相一定会被公布,对谎言和恶行来说,将真相公之于众,会是最好的惩罚。
很多位高权重的人一定会被忘记,也许他们自己都希望被忘记,但是孙志刚一定不会被忘记,到今天我仍然相信这一点。历史终将认真审视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