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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出台优惠政策促进东部交通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1日02:44  燕赵都市报

  □县道改造不能低于二级公路标准

  □每公里补助由35万元增加到80万元

  本报邯郸电(记者陈正)近日,记者从邯郸东部10县县长专题座谈会上获悉,邯郸市交通局制定出台了推进地方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按照规定,今后县道改造标准原则上不能低于二级公路标准,其中平原区路基宽不低于12米,路面宽不低于9米;路面结构不低于30厘米灰土+18厘米二灰石+7厘米沥青砼。对东部10县地方道路建设的补助标准也由过去的每公里补助35万元,增加到现在的80万元。大中桥梁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

  据介绍,近几年来,随着公路建设力度的加大,邯郸东部10县的交通面貌有了很大改观,特别是青兰高速的通车有力地拉动了邯郸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当地整体道路水平偏低,高等级公路较少,对路网的整体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影响较大,制约了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邯郸市交通局在征求东部10县领导意见后,提出进一步提升道路等级,打通断头路,提高公路标准,增强通行能力,解决沿线群众出行问题,并得到东部10县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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