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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县档案局正副局长办公室动粗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2日04: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向朝阳)因对单位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意见分歧,宜宾市高县档案局正副局长竟在办公室里发生抓打,结果双双被免职;广元市朝天区规划和建设局不履行“一次性告知”责任,致使企业办事人员多次跑路,该局分管副局长和3名责任人员被行政效能告诫。昨日上午,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违反行政审批三项制度及作风建设规定等方面的8个典型案件。

  据通报,今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7月,县以上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投诉1771件,查处329件;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共监察违反三项制度规定行为351件。全省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责任追究19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3人,组织处理77人),给予252个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单位资格处理。

  据了解,对这8起典型案件及全省查处此类案件的情况,省纪委、省监察厅将专门发文在全省乡以上党政机关进行通报。目前,仍有不少投诉在调查核实之中。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典型案例

  档案局正副局长

  办公室动武被免职

  宜宾市高县档案局局长丁某和副局长吴某两人对本单位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意见分歧,2007年9月12日双方在办公室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发生抓打,严重干扰了档案局正常工作秩序,在全县干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2008年5月12日,高县县委决定:免去丁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免去吴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将二人调离档案局另行安排工作。同时,县委派工作组进驻档案局,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连线当事人

  后悔啊!将用实际行动来弥补

  丁某 高县档案局原局长被免职调离 现为高县城管办普通工作人员

  吴某 高县档案局原副局长 被免职调离 现为高县民政局普通工作人员

  “不管组织上把我放在哪里,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勤勤恳恳地去做工作,党和组织培养了我,我将努力工作以弥补以前的不足。”昨日,宜宾市高县档案局原局长丁某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被免职调离后,通过对政策的学习,他心中没有情绪,在新的岗位上将真正干出成绩来。同样,档案局原副局长吴某也表示,她对于当时的行为很后悔。高县监察局一负责人称,当地行政效能监察室目前正在对这两名干部在新岗位上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丁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过去的事都过去了,他现在更在乎以后。丁某说,通过自己的反省,他认识到了自己以前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在办公室与吴某发生抓扯事件的失当之处。“我是一名老干部、老党员了,我在新的单位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我以前的不足。”丁某现在是高县城管办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据了解他的同事称,他现在每天的工作都安排得满满的,而且时常利用休息时间外出查看其分管的城市卫生等工作。

  吴某现在是高县民政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吴某告诉记者,“我和丁某都是领导干部,居然在自己单位的办公室发生了抓扯,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实在是不应该。”吴某说,这样的举动带来的影响是不好的,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让他们在工作中意见不统一,他们都应该好好商量,吵架和抓扯这样的事是不应该发生的。

  高县一些政府公务员告诉记者,此事对他们的触动很大。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他会尽量地要求自己不把私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去,与同事发生意见分歧时他会学会克制自己,与同事好好交流意见。

  “丁某和吴某在办公室发生抓扯的事在全县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高县监察局一负责人称,“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事后,丁某和吴某也交来了检查书。”该负责人称,“据我们了解,丁某和吴某在宣布处理意见的第二天就到新单位报到了。”监察局的一名副局长称,如果他们表现得好,是可以重新起用的,但如果表现不好,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对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本报记者 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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