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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调查阜新煤矿事故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5日16:16  新华网

  新华网辽宁阜新9月5日电(记者 王炳坤 张诚)辽宁省已于5日成立由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包括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监察厅、公安厅、检察院、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相关人员已下井勘查,全面展开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记者在阜新“9·4”煤矿事故现场获悉上述消息。

  经调查组初步了解,事发的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第八煤矿是一家个体煤矿,1999年投产,核定产能4万吨/年,目前五证一照齐全。该矿为竖井,最深处距离地表高度约440米,井下采用放炮采煤、放炮掘进工艺,瓦斯爆炸可能与此有关。

  记者从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了解到,“9·4”事故发生后,阜新市当天下午要求境内小煤矿全部停产整顿,辽宁省内的中小煤矿5日起也全部停产整顿。省煤管局联合相关部门派出督查组,逐一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清理。

  4日上午9时,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第八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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