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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阳前副市长受贿 案发前警告行贿人闭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8日10:13  民主与法制时报

  李兵在任福建省建阳市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大肆收受贿赂。他在被抓前警告知情包工头闭嘴;介绍他受贿的中间人,宁肯坐牢“一个人全扛了”也不说出副市长,差点让他受贿的事“烂在肚子里”;他收了钱也有办不成的事,但钱是从来不退的。

  行贿人不敢说 副市长顶不住

  □特约撰稿 文毓芸

  2008年7月14日,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兵在担任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款共计117.4万元,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具有立功和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被抓前警告包工头闭嘴

  2007年的春天,即将升迁的建阳市委副书记李兵充满希望。然而,一桩征地拆迁补偿款贪污受贿案发,与李兵有密切关系的工程承包商虞某、蔡某卷入其中。

  在此之前,李兵的仕途比较顺利。1987年弃教从政,先后任团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建阳市委办主任、市纪委书记,2001年任常务副市长,2003年任市委副书记。在任常务副市长期间,李兵分管城市建设规划、土地、交通等重要部门。

  2007年7月3日,组织上通知李兵到上级南平市纪委谈话。

  李兵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一回到家里,就对妻子说:南平市纪委书记找我谈话了,检察机关可能会找我。你把家里的东西放好了。

  7月5日,李兵找到包工头翁甲说:最近惩治腐败风声紧,你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不然以后在建阳不好混!

  7月8日晚上,李兵在福州西湖茶楼约见律师。律师说:如果你只是收一两万元钱,其他的都是过春节时人家送给你的拜年红包,估计检察院查3天就不会查下去了,但你要顶得住。我们律师申请与你见面也得在你被执行强制措施48小时后,而且检察院批不批准难说,所以关键是你自己的口要咬紧。

  7月9日上午,李兵打电话约包工头俞某见面,对俞某说:这几天检察院肯定要来找我,你我以后少联系。

  7月11日早晨,翁甲告诉李兵:检察院要找我。李兵故作镇定:知道了,没关系。翁走后,李兵照常上班。没多久,组织上通知李兵去接受南平市检察院的调查。

  李兵见大势已去,遂交代收受他人100多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

  行贿人坐牢也未说出副市长

  2001年11月,建阳市政府为了筹建境内的麻蕉战备公路,成立了国有独资嘉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9岁的常务副市长李兵兼任了该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战备公路建设资金充足,各路人马纷纷攻关的主要对象之一自然就是副市长李兵。建阳华龙汽车贸易公司的蔡某也盯上了战备路建设项目,并通过建阳市交通局长王某介绍认识了李兵,经常在一起喝茶、喝酒、娱乐,没多久就与李兵混熟了。

  2002年底,麻蕉战备路到了招投标阶段,蔡某到李兵办公室说:李副市长,我也想做战备路工程,能否帮助我拿一段来做,我会感谢你的。李兵对蔡某说:你去投标吧,到时候我会帮助你的。

  2003年1月,麻蕉战备路工程开标,蔡某投标没有中。蔡某找到李兵,李兵说:你先回去等等。李兵等蔡某走后,就打电话给交通局长王某说:蔡某想做一段战备路工程,如果可能的话,让中标单位分一段给他做。王局长就交待建阳市交通工程公司经理吴某,把战备路B段划出两公里给蔡某去施工。蔡某拿到这段土方量大的路段施工后,工程进度款也都顺利拿到,心里非常感激李兵。

  2003年春节前夕,蔡某到李兵家拜年,将10万元现金送给李兵说:快过年了,这点意思你拿去用。李兵嘴上客气一番便笑纳了。2004年春节前,蔡某到已升迁为市委副书记的李兵家拜年,送给其15万元表示感谢:这段工程效益很好,全靠您的关照,过年了,这是我的一点意思!2005年春节前,蔡某再次到李兵家拜年送3万元,请李如果还有合适的工程项目就通知他一声。蔡某在2006年、2007年春节前,也都照例到李兵家拜年,分别送上1万元。

  翁乙,时任建阳市交通工程公司副经理,在战备公路投标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想投标的沈某。沈某因在建阳人生地不熟,就请翁乙提供帮助,翁乙提出中标后要给好处费,沈某答应了。于是,翁乙通过市委司机陈师傅介绍认识了李兵,对李兵说:我的朋友想参加投标,请李副市长帮助,到时会感谢的。李兵对翁说:尽管去投标,感谢的事以后再说。

  后沈某挂靠浙江省温州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中标麻蕉战备路C段工程,翁乙对沈某说:你要按工程造价的2%给我技术咨询费20万元。沈某说:太多了!翁说:我最多只得1%,另外1%即10万元我要送给业主单位相关人员,这样工程会顺利多的。沈某考虑再三,自己与业主嘉禾公司领导确实也不熟,就同意给翁20万元。

  翁乙打电话给李兵说:李副市长,我的朋友中标了,要给你感谢费,在今后工程建设中还要请你多关照。李兵说:钱就不要拿给我,放在陈师傅那里就行了。于是,翁乙把10万元钱交给陈。

  2004年12月,翁乙因收受沈某20万元案发,被建阳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7年11月27日,南平检察院办案人员到建阳监狱问翁乙:你原来为什么不把20万元中送给李兵10万元的事说出来?翁乙苦笑道:我哪里敢开这个玩笑!那时李兵还是市委副书记。我怎么敢说这事?所以只好自己一个人全扛了。如果你们不来找我,我恐怕要把这事烂在肚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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