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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回应:燃油附加不宜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0日02:48  南方日报
物价部门回应:燃油附加不宜取消
乘客打的多交1元燃油附加费的规定,广州已经执行了2年零9个月。 符超军摄

  ●市物价部门回应

  “两头补”的确存在 燃油附加不宜取消

  针对部分市民对一元“燃油附加”所提出的质疑,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的确现行的价格政策对使用LPG的出租车存在“两头补”的情况;但就整个出租车行业来看,即使收了这一元钱的燃油附加,其经营状况依然比较困难,相对于其他同等规模的城市来说,广州出租车运价偏低,“的哥”收入偏低,“所以从维持出租车行业稳定出发,今年内都不太可能会取消燃油附加。”

  有市民提出,国内其他城市不像广州这样,有这么多燃气出租车,所以价格政策制定应该有针对性,不能一成不变。对此,物价局这位负责人强调,当初开征燃油附加,是为应对燃油价格高企、保持出租车行业稳定而出台的临时措施,不可能长期存在。“但也不可能说取消就取消,燃油附加收得到底合不合理,一定要经过准确的成本测算,这需要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

  市民姚先生建议,政府要为出租车行业减负,可以考虑为出租车行业重新核算成本,然后对运价进行调整。物价局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对燃油附加的成本测算,的确应与对整个出租车运价成本的测算相结合。据他透露,广州市计划于明年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查研究和成本测算,“如果经过调研真的需要调整运价的话,一定会把燃油附加这一块考虑进行,经测算确实合理的,可以计入运价;若不合理,就会取消。”

  目前,广州市1.7万辆出租车中有九成使用LPG,其实早在2005年11月15日出台燃油附加时,LPG出租车也已占全市出租车的六成,这其中是否存在“搭车收费”现象?对此,市物价局另一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油价和气价原本就密切相关,而且,目前广州市大多数出租车是油、气两用的,每个司机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来选择烧油或是烧气;“前一段油价涨,而广州的LPG没有涨,主要原因是政策衔接上考虑得不够周全,从维持价格稳定大局出发而没有涨,但一直以来,气价是与油价联动的。”据透露,目前市价格主管部门正在与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此事,换言之,广州LPG完全有可能与油价再次建立联动关系。

  两位负责人均强调,这一元钱的燃油附加虽然缓解了的士司机所面临的经营压力,但就整个行业而言,经营困难的状况并未改变。所以,“目前不宜取消燃油附加。”

  本报记者陈洁娜谭亦芳实习生陈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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