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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尝试用合同制解决代课教师待遇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1日04:0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探索】尝试合同制和雇员制

  “一辈子能从事一份理想的职业,能教出遍布天下、对社会有所贡献的学生,这样的成就感是其他行业无法提供的。虽然当代课教师比较辛苦,压力也大,但如果政策上有盼头,也不算什么。很希望政府对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尽快明确,让我们知道对未来该怎么选择和把握。”刘毅的话,代表了珠三角17000多名代课教师的共同心声。

  如何按照广东省政府的“时间表”要求,在2009年底前解决发达地区代课教师福利待遇低于公办教师的问题?对此,东莞、深圳等地尝试合同制、雇员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经过调研,东莞市教育局提出了设想:第一,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经半年至一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根据学校编制的情况,逐步调入。第二,因政策原因,暂时还无法全部转为公办教师的优秀代课教师,考虑纳入《东莞市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办法》统一范围,即采取“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为这些代课教师建档案,规范管理,同时提高待遇,达到与公办教师待遇大体相当。

  而在深圳,对无法转为在编的代课教师,该市采取了“雇员教师制”。据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长弓介绍,不在编的教师们一旦通过招聘考试,可成为深圳市教育局正式聘用的“雇员制教师”。雇员制教师实行的是“占编不入编”,即占用雇员编制,而不占用职员编制。雇员老师签订正规合同后,待遇比代课老师或临聘老师要好。目前,深圳已在福田、盐田等区试行这一“雇员教师制”。

  在广东教育部门看来,无论合同制还是雇员制,都将使代课教师的薪酬、福利等逐步向在编教师靠拢,同时也能使教师队伍的素质在“流动人口多”的现状下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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